通緝犯槍擊員警被逮 雲檢立即發監執行

通緝犯槍擊員警被逮 雲檢立即發監執行
通緝犯槍擊員警被逮 雲檢立即發監執行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
雲林縣台西鄉21日發生一起通緝犯開槍襲擊員警案,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林俞宏遭擊中頭部,幸好只是擦傷,林員還擊8槍,謝姓緝犯仍逃逸,檢警循線逮捕49歲的謝嫌,並因槍砲罪被判刑5年8月確定,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,認有羈押原因,但無羈押必要,直接發監執行。

檢方表示,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所長林鈺家、警員林俞宏21日晚間9至11時許,執行巡邏勤務時,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車輛陷於在田裡無法動彈,請求協助,2名員警到場後,於查證車主身分時,發現車主為今年10月20日發布的通緝犯,不料,謝姓通緝犯竟持手槍朝員警射擊,員警見狀也回擊8槍,於槍戰過程中,警員林俞宏右側頭皮遭子彈擦過流血,送往醫院救治,幸無生命危險,這名通緝犯則趁隙離現場。

雲林縣警局報請檢方指揮,檢察長戴文亮知悉後,甚為重視,交由檢察官程慧晶指揮偵辦。

經調查,該名49歲的謝姓通緝犯涉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罪案件,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確定,但未到案執行而通緝中,經過濾謝嫌使用的交通工具,及警方地毯式全面追查,於22日下午1時許,迅速的在雲林縣麥寮鄉某工寮,將謝某緝獲到案,並當場扣得犯案手槍1支、子彈29發及毒品等物。

22日晚間,經檢察官訊問後,認為謝某涉嫌殺人未遂、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等罪嫌,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羈押之原因,但因謝某因槍砲判刑確定案件通緝中,無羈押必要,將謝某直接發監執行。

照片來源: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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